安宁市中医医院2023年工作人员(非事业编制)
招聘启事
安宁市中医医院是安宁市政府举办的公立医院,与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、市属公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、卫生院、公立社区卫生服务站、村卫生室等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组成安宁市医疗共同体。现因工作业务需要,面向社会招聘非事业编工作人员。
安宁市中医医院始建于1956年2月,前身是安宁县城区联合诊所,2014年5月23日搬入位于安宁市连然街道宁湖新城康云路8号的新院区。
新院区占地44.18亩,建筑面积4.8万平方米,投资2.38亿元。按照国家二级中医医院设置标准建设。医院建设床位400张,编制床位298 张,实际开放床位350张。是一所具有鲜明中医特色的集医疗、教学、科研、预防保健、康复为一体的中医医院。
医院设置临床科室21个,现有职工432人。共有省、市级中医重点专科6个、专病3个。已通过验收的省级重点专科2 个(骨伤科、中医妇科)、市级 2 个(中医妇科、肛肠科)、市级专病1个(糖尿病)。在建市级重点专科2个(老年病科、皮肤科)、中医专病2个(颈椎病、臁疮病);为8所大中专院校临床教学实习基地、中医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,2023年2月入选基层西学中能力建设工程项目带教基地。
一、招聘原则
按照“公开、公平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,采取报名、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。
二、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
1.遵章守纪,无违法犯罪记录;
2.品行良好,身体健康,爱岗敬业,具有奉献精神;
3.具有旺盛的学习兴趣和上进心;
4.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。
三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
受过党纪、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;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;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;曾参加各级公务员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违纪人员不满两年的;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招聘条件的。
四、招聘岗位及条件
五、薪酬待遇
1.根据与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条件相符性,参照执行事业单位相关工资待遇(同工同酬)。
2.入职后符合编内岗位招聘要求的,可参加编内岗位报考;符合安宁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者,申报成功可享受高层次人才安家费:博士或正高职80万元、副高职50万元、硕士20万元。其他更多待遇详见《安宁市螳川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(暂行)》(安通【2020】16号)。
六、报名方式、时间
1.报名方式:网络报名
报名为医院官网:http://112.115.163.37:1001/zp.html#/
2.报名需上传资料:
身份证、毕业证(护理专业)、学位证(无学位证可不提供)、护士资格证;应届毕业生未持有岗位要求相关证件的,请先提交就业推荐表、学历验证报告和报考诚信承诺书(附件1)替代。
3.报名起止时间:2023年4月11日18:00—2023年4月14日18:00。
4.当医共体内各单位的招聘周期出现时间重叠的,一个考生仅能参加一个招聘,如有重复报名的,则以首次报名成功信息为准,其余报名信息无效。
5.参加报名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。
6.完成报名后请搜索关注微信公众号“安宁市中医医院”,后续相关通知信息将通过公众号发布。
七、考试安排
另行通知
八、拟录用
免笔试考生:综合成绩(无实作)=面试成绩;综合成绩(有实作)=面试成绩×60%+实作成绩×40%;
笔试考生:无实作综合成绩(满分100分)=笔试成绩×40%+面试成绩×60%;有实作综合成绩(满分100分)=笔试成绩×40%+面试成绩×40%+实作成绩×20%。
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进行拟录用。综合成绩并列的,按笔试成绩排序;笔试成绩并列或免笔试的,按面试成绩排序;招聘岗位按照1:3人数比例进行开考,参考人数不足1:3比例时,若该岗位为医院紧缺岗位,可正常开展,但普通参考人员综合成绩须达到60分,免笔试参考人员综合成绩须达80分,否则不予录用。
九、健康体检
1.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及相关规定并结合行业和岗位特点确定。
2.体检的时间另行通知。
3.“入职体检”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。
4.请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。
十、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取消录用资格,不得再次参加安宁市医共体招聘考试,已签劳动合同人员解除劳动合同:
1.伪造、涂改证件、证明,提供虚假信息,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录用资格的;
2.在考试、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;
3.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。
十一、其他事项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视为自动放弃,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、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。
1.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;
2.3个工作日内,联系不上拟录用人员本人的。
十二、本启事由安宁市中医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。
联系电话:
招聘岗位咨询 付老师 0871-68715120
报名系统咨询 王老师 0871-68639855
安宁市中医医院
2023年4月11日
请扫码关注:
医院微信订阅号 医院微信服务号
附件1
报考工作人员(非事业编制)诚信承诺书
我已仔细阅读2023年4月11日发布的《安宁市中医医院2023年工作人员(非事业编制)招聘启事》清楚并理解其内容。在此我郑重承诺:
一、本人已知悉,此次考试要求提供的毕业证、学位证(部分岗位要求)及相关资格证。
二、真实、准确地提供本人个人信息、证明资料、证件等相关材料;同时准确填写及核对有效的手机号码、联系电话、通讯地址等联系方式,并保证在报考期间联系畅通。
三、不弄虚作假、不伪造、不使用假证明、假证书。
四、如被确定为录用对象,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岗位履职所需的一切材料(包括提供毕业证、学位证(部分岗位要求)、专业资格证),并保证材料真实、有效,否则自愿放弃录用资格。
对违反以上承诺所造成的后果,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。
报考人本人签名(按手印):
本人身份证号码:
2023年 月 日
Copyright By©2023 安宁市中医医院 版权所有 滇ICP备16002964号-3 滇公网安备 53018102000089号
技术支持: 川海数科